近日,山东省枣庄、德州、聊城三地人民政府陆续印发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,从农业生产、农产品流通、农资稳价保供、社有企业发展、基层组织建设等多个方面,扎实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,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。
枣庄市
山东省枣庄市人民政府印发《枣庄市加快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(2024—2026年)》(枣政字〔2024〕10号)。
《三年行动方案》明确,用三年左右时间,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仓储能力达到10万吨,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市 20%的耕地,培育流通示范县4个,经营服务网点达到300处,推动供销合作社担当农资流通服务主渠道、农业社会化服务生力军、农村商品市场“国家队”。
《三年行动方案》指出,主动融入省级“5+5+N”农资仓配体系,构建农资流通主渠道,不断提升农资保供稳价能力;建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、推广“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+供销合作社”托管服务模式、健全规模化经营服务保障机制,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;培育壮大流通服务主体、推动县域流通服务网络转型升级、畅通农产品产销对接渠道,布局建设重要农产品应急保障基地,有效促进城乡要素的双向流通,完善提升流通服务网络;培育壮大社有龙头企业,做强做优社有企业,为更好实现为农服务提供强有力支撑;加强基层组织建设,强化县级社统筹发展能力、培育壮大基层社,不断夯实基层基础。
德州市
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德州市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》(德政字〔2024〕14 号)。
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用三年左右时间,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质量显著提升、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稳步增强、农村流通服务网络日益完善、农资保供稳价作用更加明显、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体系基本形成,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达到100家以上、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市20%的耕地,农资仓储能力达到12万吨,培育流通服务示范县5个,经营服务网点基本实现涉农乡镇和中心村全覆盖。
《实施方案》强调,在培育壮大服务主体、健全流通服务网络、培强做大社有企业、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方面:培育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骨干企业,建设一批综合性为农服务中心,推广“土地股份合作+全程托管服务”模式,助力农民和村集体持续增收;构建县域流通三级服务体系,构建“1+1+N”农资经营服务体系,布局建设区域性冷链物流中心、田头保鲜仓;深化社有企业改革,培育骨干龙头企业;对基层社进行分类改造,提升服务能力。
聊城市
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印发了《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》(聊政字〔2024〕5号)。
《意见》指出,要大力推动供销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提质增效、优化农资供应服务、构建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、社有企业改革创新和基层组织建设,到2026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质量显著提升,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、农资保供稳价作用、农村流通服务效能明显增强,基本形成重要农产品应急保供体系。
《意见》要求,要根据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需要,整合相关领域政策,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。不得违法违规平调、侵占供销合作社资产,不得将社有资产纳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,不得违法违规改变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隶属关系,征用、征收社有资产要按有关规定合理补偿或等值调剂。
责任编辑: 周钰